耳鼻咽喉外科/耳廓外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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耳鼻咽喉外科學

耳鼻咽喉外科學目錄

耳廓易遭受各種挫傷、切傷、撕裂傷、斷離傷及火器傷。處理不當、可發(fā)生軟骨膜炎、軟骨壞死,遺留耳廓畸形。

耳廓挫傷可使血管破裂,血液淤積于軟骨與軟骨膜之間,形成血腫,除感局部脹痛外,無其他癥狀。血腫多發(fā)生于耳廓上部,前外側面,呈半圓形紫紅色腫塊,質軟。血腫如不處理發(fā)生機化,可致耳廓增厚變形。如發(fā)生感染可發(fā)生化膿性軟骨膜炎。血腫可在嚴密消毒下進行穿刺,抽出液體,加壓包扎。反復抽血無效者,可于無菌操作下切開耳廓,排除血液或取出血塊后,加壓包扎。處理中加用抗生素預防感染。

耳廓切傷及撕裂傷,輕者為一裂口,重者有組織缺損,或耳廓撕裂或全部撕脫斷離。傷口應嚴密消毒后,進行清創(chuàng)縫合,盡量保留軟骨組織,如皮膚大塊缺損,軟骨尚完整,可自耳后取帶蒂皮瓣游離皮瓣移植,如部分軟骨及皮膚完全破碎,可作邊緣楔形切除,用細針細線對位縫合,縫時不能穿透軟骨(圖13-11)

耳廓外傷的縫合


圖13-11 耳廓外傷的縫合

耳離斷裂者,將斷耳用雙氧水生理鹽水洗將,泡于抗生素溶液中一刻鐘,如能找到耳廓動脈,可用肝素將其沖洗后,將血管進行吻合,斷耳的皮膚與皮下組織對位縫合?;驅喽钠つw去除,耳廓軟骨埋植于耳后皮下,待成活后,將埋植的耳廓軟骨及皮膚掀起移植于原耳廓傷口處,形成新耳廓。如離斷時間過久,或傷口已感染者不宜縫合,將外耳道口周圍皮膚與乳突皮膚對位縫合,以免外耳道口狹窄。

32 耳創(chuàng)傷 | 鼓膜外傷 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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